根据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(2014版)》和《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四川省爱卫办于2020年11月23日至24日组织卫生健康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有关专家,通过听取汇报、查看现场、走访群众和查阅资料,采用推荐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宜宾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复查。
复查工作主要对宜宾爱国卫生组织管理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、市容环境卫生、环境保护、重点场所卫生、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八个方面进行详细复查。
经过一系列系统严谨的检查和技术评估,复查组一致认为:宜宾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重视、措施得力,城市卫生整体水平持续提高,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提升,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得到有效巩固,通过本次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。
根据《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县城(乡镇)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四川省卫生城市(县城、乡镇)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2020年11月24日至26日,四川省爱卫办组织卫生健康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方面专家,按照《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标准》(2010版)要求,采用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抽查、随访市民等方式,分六个组对长宁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复审评估,考核评估组一致认为:经综合分析和评议,长宁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工作,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作为解决民生问题、提升城市品位、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,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,管理进一步加强,市民卫生意识进一步提高,城市整体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,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标准(2010版)要求,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评估。
编辑:宋岸滨
审核:韩金
校对:高利平